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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企业未按规定报送年报将受到18个部门惩戒
作者:       发布时间:2017-9-21 11:12:56       浏览次数:       分享至:

广东省东莞市工商局近日向媒体通报称,2016年12月31日前在东莞市登记成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抓紧时间,于6月30日前报送年报。未及时报送年报的后果比较严重,企业可能会遭遇账户被冻结、贷款被拒以及工程招投标受阻等情况。

  

莞城一家贸易公司因未按时报送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三个年度的年度报告,被东莞市工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春节前夕,该公司工作人员前往银行提款,打算用刚进账的货款给员工发年终奖,却被告知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属于不诚信企业,公司基本账户被冻结,资金只进不出,员工年终奖无着落。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这才意识到按时报送年报的重要性,马上在网上补报了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三个年度的年报,缴了罚款,带着材料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在核实材料无误后,莞城工商分局依法受理并按照程序为该公司办理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手续。该公司的银行账户得以解封。

  

东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不按时报送公示年度报告,或年报信息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产生信用污点,同时还会受到东莞市工商、税务等18个部门的联合惩戒。如果这样的话,企业在注册新公司、生产经营许可、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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