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发布时间:2017-6-19 13:57:05 | 浏览次数: | 分享至: |
据报道,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选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6月15日,记者从安徽省合肥市农民工工作暨工资“清欠倒计时”百日行动会议上获悉,合肥市将建立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惩戒机制,而且是多部门联合惩戒。
“清欠倒计时”百日行动期间,合肥市以建筑、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逐一查清欠薪隐患。加大对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对经调查并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仍不支付的企业,将依法责令加付赔偿金并处以罚款。同时,合肥市表示,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专业分包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各类建筑业企业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工程质量问题、各类违约金、保证金等为由克扣、挤占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为了建立多部门对拖欠工资企业的联合惩戒机制,合肥市人社部门将建立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信息的归集、交换和更新系统,实现对企业信用信息互认共享,将查处的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工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诚信信息平台或政府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目前,合肥市已经实施了工资保障金和“工资专户”制度,有效制约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截至目前,合肥市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账户余额为12.72亿元,实名通过银行卡为20.4万名农民工代发工资约35.85亿元,为10848名劳动者追讨工资1.02亿元。根据合肥市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目标,到2020年将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实现基本无拖欠。
(信息来源: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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