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发布时间:2017-7-11 10:13:45 | 浏览次数: | 分享至: |
为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近日,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印发了《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了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主要工作。一是组织各县区(开发区)环保局对辖区内产生的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摸排,对发现的废弃危险化学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进行处理处置。二是组织各县区(开发区)环保局加强对废弃高危化学品的管理,对产生的废弃高危化学品,督促产生单位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及处置的要求规范管理,其处理处置必须交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置。三是组织各县区(开发区)环保局抓紧提报辖区“十三五”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将其纳入全省规划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督促产生单位及时将废弃危险化学品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四是严格把守环评准入关。严格涉危险化学品项目环境准入。推行“1+N”的发展模式,明确新建化工石化项目必须到临港石化产业基地布局,其他区域不再审批新的化工项目,重点企业只能在原址建设高质高端项目,有效解决化工企业布局散乱问题,降低环境风险。五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危险废物检查。对省级以上危险废物重点源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对市级危险废物重点源每季度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环保(分)局负责除胜利油田石油勘探开发主体产业以外辖区内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对市级以上危险废物重点源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六是把安委会实施“黑名单”制度和《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结合好,对企业违反危化品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及时录入系统,并将在网上进行公示。七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等新闻媒介,开设专栏专题,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品种、类型、性质、储存和运输、应急救援等内容的宣传普及。八是抓好涉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和安监、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稳妥的处理突发环境应急事件,使影响和危害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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